政治中心/程正邦報導
陳東豪認為,《鏡週刊》敢報導黃國昌辦公室索賄百萬,一定看過央廣吳姓工程師手上的匯款單。(圖/翻攝新台派上線)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深陷狗仔駭客爭議,鏡週刊今天(17日)再度報導稱一名央廣員工為向黃國昌求助「揭弊」,竟被要求支付近百萬元給吹哨者保護協會作為費用。對此,黃國昌辦公室隨即發出三點聲明:指控鏡週刊報導「子虛烏有」、「惡意抹黑、捏造」,並強硬表示將對不實內容進行蒐證、依法追訴。資深媒體人陳東豪認為,週刊敢寫,代表看過「匯款單」,黃國昌回應駭客也被發現「手在抖」。
黃國昌在記者會上回應央廣駭客的報導時,被發現手在抖。(圖/翻攝新台派上線)三立政論主持人李正皓在《新台派上線》節目中指出,所有弊案的揭露都源自於「窩裡反」,過去王鴻薇與柯晨晧律師的糾紛是「被用了不付錢」,但這次央廣案更為離譜。據《鏡週刊》報導,這次爆料的吳姓工程師之所以「抓狂」,是因為他不僅被黃國昌「免費使用」(指提供資料),吳姓工程師在後續遭調查時,黃國昌的辦公室還跟他「收了100萬」。
鏡週刊報導,央廣吳姓工程師和黃國昌多次合作,但找他揭弊爆料,卻「已讀不回」。(圖/翻攝新台派上線)爆料者付百萬給「協會」?恐涉貪污索賄
時事評論員溫朗東指出,這名吳姓工程師原本是相信民眾黨和黃國昌的「小草」,因為在辦公室被霸凌或對長官不滿,才找上黃國昌協助「揭弊」,其目的可能包含「把長官趕走」。然而,這件理應是公益性質的揭弊,卻被要求收費。
根據週刊報導內容及吳姓工程師提供給媒體的內部Line對話,黃國昌辦公室的助理鄭凱燁向吳姓工程師表示:文化部將資料退回黃國昌辦公室後,助理聲稱「要掃描,要請廠商處理,要幾萬塊錢」,因此要求「駭客付錢」。除了數萬元的掃描費,「還有其他開銷加起來近百萬元」。 黃國昌的助理開口要求檢舉人將這筆錢「捐款到協會」。
溫朗東嚴正指出,如果立法委員的辦公室與別人收錢去揭弊,並利用公權力去調資料,這種行為就已經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索賄。他強調:「你黃國昌免費揭弊,這是你的職責。你收費揭弊去動其中的主管,這個就貪污。」
鏡週刊報導,黃國昌辦公室要求央廣吳姓工程師,處理爆料前要先捐百萬給協會。(圖/翻攝新台派上線)媒體人斷言:沒匯款單「不敢寫百萬元」
對於這近百萬元的「開銷」內容,陳東豪認為事態嚴重。他表示,這筆錢若不只是3萬塊影印掃描費,那剩下的97萬元用途為何?陳東豪強調,以《鏡週刊》過去被告的經驗來看,他們的新聞確認非常嚴謹。他直言:「鏡週刊是看到匯款單。」 因為吳姓工程師是真金白銀付了近百萬後,黃國昌卻「已讀不回」,才憤而向週刊爆料。陳東豪判斷:「我如果沒有看到匯款單,我怎麼敢寫這個稿子。」
文化部傳給黃國昌辦公室的對話照片,也被轉傳給吳姓駭客。(圖/翻攝新台派上線)黃國昌發聲明駁斥:通篇報導子虛烏有
面對這項指控,黃國昌辦公室稍早發出三點聲明強力駁斥,稱通篇報導子虛烏有,並指《鏡週刊》一再惡意抹黑、捏造事實,已嚴重違法,辦公室將蒐證並依法追訴責任。
不過,李正皓在節目中質疑,黃國昌公布的Line截圖是辦公室與文化部國會聯絡人的對話,內容是文化部稱「掃描要請廠商處理,經費約幾萬塊」。李正皓質問:「文化部去拜託委員的話,變成委員跟駭客請款的理由...你幹嘛公布跟文化部對話?他本來就不會跟文化部索賄。」 他認為黃國昌應該公布與吳姓駭客的對話,才能證明「未涉及任何費用」。
李正皓指出,黃國昌跟爆料者收費,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刑期十年起跳到無期徒刑。(圖/翻攝新台派上線)律師處理後「被丟包」 吳姓工程師傳訊威脅
李正皓認為,吳姓工程師之所以翻臉,是因為在付了近百萬元之後,黃國昌完全不處理,只拋下一句「等判決下來再說,交給律師」,便開始對吳姓工程師「已讀不回」。
溫朗東指出,吳姓工程師隨後傳簡訊給黃國昌,提到:「我的雲端硬碟已炸」,這是明顯的「要翻桌的前兆」,意圖威脅黃國昌他手上握有不利資料。然後他還仔細看黃國昌在回應駭客這一塊時手發抖,再度傳訊息說「你還好吧」,黃依舊已讀不回。
陳東豪強調,無論是拜託民意代表用公權力索資查弊案,還是喬違建,只要民意代表開口收錢,即屬《貪污治罪條例》,「就是十年起跳」,上一個踩到這條紅線的就是黃國昌的好友徐永明。他認為,此案必須進入司法訴訟才能真相大白,「這個不告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