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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單眼皮五分頭」車手騙走20萬 1原因獲無罪 法官:被告比車手壯碩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法官認為,監視畫面拍到取款車手的身形精瘦,被告卻體型壯碩,顯然不是同一人。(示意圖/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監視畫面拍到取款車手的身形精瘦,被告卻體型壯碩,顯然不是同一人。(示意圖/翻攝畫面)

一名曾姓男子遭被指控擔任詐騙集團取款車手,涉嫌冒用政府機關名義詐欺、不當取得他人財物及洗錢等罪。案經法院審理,被害人透過「單眼皮、五分頭、穿白布鞋」等特徵辨識車手,但根據監視器畫面,曾男的身材壯碩,跟取提款卡的男子身形不符,證據不足,因此判決曾男無罪。

根據起訴書記載,2023年11月,一名男子先後冒充台北市戶政事務所人員、林姓警員及黃姓檢察官,打電話給廖姓被害人,謊稱因個資外洩涉及販毒案件,要求交付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配合調查。被害人信以為真,當天下午4點左右,前往彰化員林市一處路口,將2張銀行提款卡交給一名戴口罩的男子,並透過電話告知密碼。詐團當晚分多次從兩個銀行帳戶提領約20萬元款項,被害人發現帳戶異常後報警處理,檢警根據相關線索,認定曾男涉嫌擔任取卡車手,依法提起公訴。

面對指控,曾男全程否認參與詐騙,辯稱案發前曾在喝酒場合認識自稱「強哥」的男子,案發當天,「強哥」透過通訊軟體要求他到彰化,但未說明具體目的,於是他從新竹搭高鐵到彰化後,依指示前往某超商等候近一小時,「強哥」要求他叫計程車到指定地點接一名年輕男子。兩人一同乘車到高鐵站,幾乎沒有交談,也未與任何被害人接觸,否認與詐團有牽扯。

法官審理時,指出被害人雖指認曾男就是拿走提款卡的男子,但當天對方全程戴口罩,雙方接觸時間不到1分鐘,僅透過「單眼皮、五分頭、穿白布鞋」等特徵辨識,但這些特徵太過籠統,難以作為唯一指認依據。

另外,路口監視器雖拍下取提款卡過程,但畫面中男子戴口罩,無法看清楚完整五官,法官當庭勘驗確認,無法從現有畫面直接指認被告。最關鍵的證據是案發後兩周、新竹另案的監視器畫面,畫面顯示曾男身形壯碩偏胖,與本案取卡男子的精瘦體態明顯不同,被害人當庭也指認兩人的身型明顯不一樣。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雖然證據顯示,曾男的手機門號當天曾在彰化地區叫車,但這僅能證明他人在當地,無法直接證明他就是取卡人,法官認為,刑事訴訟遵循「無罪推定」原則,檢方負有舉證責任,此案件中,公訴人提出的證據雖然能證明詐騙事實存在,但無法證明被告就是實際參與犯罪的車手。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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