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編輯藍子瑄/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稱自己「因愚蠢好奇心而誤觸法律」,引起婦女救援基金會的反彈。(圖/資料庫)藝人黃子佼因持有 2,259 部兒少與成人非法性影像,今(25)日二審改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論罪,並獲得緩刑。這項判決意味著他可暫時免入獄,針對判決與外界質疑,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稱自己「因愚蠢好奇心而誤觸法律」,這個聲明引發婦女救援基金會強烈反彈。
婦援會對此提出質疑,指出黃子佼長期、持續下載超過千部非法影片,「這早已超出好奇心範圍」,並指他從 2015 年開始持有兒少性影像時,就已經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而非如其聲稱只在 2023 年修法後才被認定違法。婦援會認為,法院僅以個資法判決,恐怕無法完整呈現被害人遭受「數位性暴力」的本質與嚴重性。
針對黃子佼聲稱「多數影像為成人性影像」的說法,婦援會也提出反駁。基金會指出,不論被害者是否成年,非法性影像多由偷拍、誘騙、強迫等暴力情境產生,受害者必須面對影像在網路無止盡流傳、被散布與販售的壓力,這些傷害遠超過個資外洩,而是長期且反覆的性暴力循環。
婦援會也指出,若只是「好奇」,不會產生長時間、上千部的下載行為,加上已查出的 30 名未成年被害人,顯示其行為具有高度意圖性,甚至可能涉及性癮,應接受心理諮商或治療,而非以「愚蠢」一詞輕易帶過。他們更批評黃子佼試圖避重就輕,轉移大眾焦點,卻未真正面對被害人的痛苦。
婦援會強調,黃子佼應停止使用任何理由,合理化購買非法性影像,並應對被害者與社會公開道歉。同時也呼籲政府應修法將「購買成人非法性影像」明確入罪,以遏止市場需求;同時也應比照澳洲制定網路安全法,要求國內外平台共同負擔責任,阻斷不斷擴散的新興數位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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