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惡劣居服員到府照顧臥床患者,趁機對其腦麻女兒伸狼爪,遭判刑3年6月。(示意圖/PIXBAY)台中一名居家服務員林男長期為失能患者家庭提供照護服務,結果林男竟趁患者妻子外出倒垃圾之際,對患者患有腦性麻痺的女兒伸狼爪,襲胸得逞,還狠酸被害人「你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患者女兒不甘受辱怒告林男,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林男不服上訴二審,遭二審法官以事實明確駁回,全案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是照服機構的居家服務員,已照顧一名因生病無行動能力的男患者10年,與患者家屬熟識。2023年1月23日,林男前往患者家中提供居家照服,趁患者妻子外出倒垃圾之際,對患者患有腦性麻痺的女兒伸狼爪,假借查看拔罐狀況襲胸。
患者女兒因行動不便,只能坐在輪椅上,受到驚嚇後,試圖伸手推開林男,並大喊不要,但林男卻沒有停手,還反酸「你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直到被害人奮力抵抗後,林男才鬆手。
案發後被害人曾向母親反應林男惡行,並對林男提告,要求母親更換照護員,並因此事整整2年沒回家,還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狀,伴隨重度憂鬱及自傷意念。
案件審理期間,林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按壓鎖骨查看拔罐效果,並主張案件僅有被害人口述,缺乏DNA等科學證據,願意接受測謊自證清白。
法官檢視相關事證,認為林男刻意趁被害人母親外出才查看拔罐狀況,行為違反常理。雙方之前也沒有金錢或感情上糾紛及不愉快,且被害人曾表示,林男從她念大學時就幫忙照護父親,本案發生前,林男曾說被害人在外獨居很辛苦,想幫助她,每次見面都會硬塞千元鈔票給她,認為被害人沒有刻意誣陷林男之必要。
法官認為林男利用照服員身分及被害人身體障礙弱點,對被害人伸狼爪,犯行惡劣,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徒刑。林男認為刑期過重,上訴二審,表示願意賠償,請求減輕量刑,但法官認為刑法規定對身心障礙者犯強制猥褻罪最輕本刑3年起跳,原審3年6月已屬偏低,因此駁回林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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