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男子無故撥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報案專線,在短短62天內,就撥打1188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1.2萬元罰鍰。(示意圖/PIXABAY)台北葉姓男子去年無故撥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報案專線,在短短62天內,就撥打1188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警方移送。簡易庭法官認為,葉男違序行為明確,連續妨害同一警察機關受理報案專線的公務,經勸阻不聽,裁定1.2萬元罰鍰,可抗告。
裁定書指出,葉男自2025年7月11日至9月13日,在住處無故撥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報案專線,短短62天內,就撥打1188通,經警方勸阻不聽,仍繼續撥打,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警方依據,勤務指揮中心受理110報案紀錄單,及撥打110報案專線紀錄、報案電話錄音光碟佐證犯行。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定,按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
綜合相關證據,簡易庭法官認為,葉男違序行為明確,連續妨害同一警察機關受理報案專線的公務,審酌違序手段、行為妨害程度、年齡智識等情狀,將他依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裁定1.2萬元罰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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