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葉姓房仲以高額報酬的話術向員工及親友詐騙,吸金高達23億827萬,遭台中地檢署起訴求處重刑。(圖/翻攝自臉書)台中一名43歲葉姓房仲,在逢甲經營加盟店,從108年起以投資、代管房屋等名義詐騙,以「每月給4%利息,1年可達48%,2年回本,8年可取回4倍本金」等話術誘騙投資人,大量吸金,金額高達23億827萬元。另以擴大公司經營為由,誘騙員工充當公司負責人,並向多家銀行貸款,導致41名被害人背負巨額債務。檢警調查後認為葉男觸犯銀行法等罪,犯行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根據起訴書內容,檢警查出,43歲葉姓房仲從民國108年間起,對外以投資、借款、履約保證代墊款及房地產合作等名義,宣稱可提供高額報酬,以「每月給4%利息,1年可達48%,2年回本,8年可取回4倍本金」話術誘騙投資人,最高甚至承諾月息6%(年息高達72%)向其親友及一般民眾大量吸金。
葉男另以擴大公司經營為由,誘騙旗下多名房仲員工充任人頭,陸續設立或實質控制10餘家空殼公司,指使員工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貸及擔任連帶保證人,其中一家公司甚至向8家銀行申貸總額1億384萬,還誘使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物上擔保,銀行貸款金額合計逾4億元。
更可惡的是,葉男在被害人不知情的狀況下,擅自設定抵押權或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將取得的貸款轉到自己帳戶,清償個人債務,導致41名被害人背負巨額債務,每人損失從數萬元至數億元不等。葉男起初以「後金補前金」方式維持金流,最終因資金鏈斷裂而無法清償,詐欺金額高達23億827萬470元。
葉姓房仲誘騙旗下員工當人頭,當空殼公司負責人,向銀行申請鉅額貸款,捲款潛逃。(圖/翻攝自臉書))被害人指出,葉男一開始有依照約定,按月交付紅利、利息,但過了半年後,葉男稱投資失利、周轉不靈,到了事發前3個月,葉男再也沒給錢,被害人前往葉男位於七期的豪宅找人,才發現他已人間蒸發,完全失聯。被騙的全是親友與房仲員工,有被害人因此每月得償還逾50萬貸款利息,痛苦不堪。
114年9月23日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立即指派何建寬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深入清查金流、公司架構、不動產及被害人財務狀況。葉男得知騙局已被拆穿,早在9月20日提前畏罪潛逃到泰國,遭檢警單位發布通緝並註銷護照。葉男自知法網難逃,9月28日從泰國返台到案,遭中檢羈押禁見,並聲請扣押其名下不動產及多筆保單解約金債權,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並凍結相關財產。
葉姓男子向無辜的親友與員工詐騙,吸金高達逾23億,涉犯銀行法、刑法詐欺取財、得利罪、背信及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台中地檢署認為葉男以高額報酬誘騙不特定投資人出資,吸金及詐欺金額高達23億餘元,導致多數被害人畢生積蓄付諸流水,甚至背負鉅額債務,陷入生活的困頓與工作困境,犯行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