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溫姓替代役男子1月25日在台64線快速道路,被多元計程車司機丟包,後續遭4輛汽車輾斃。(圖/資料照)一名25歲、政大畢業的溫姓替代役男子1月25日在台64線快速道路,被多元計程車司機丟包,後續遭4輛汽車輾斃,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議論。對此,律師顏紘頤表示,若是司機將溫男拖下車的,這案子恐怕就不只是遺棄致死罪,有可能是殺人罪了。
顏紘頤在臉書指出,台64線替代役頂大生丟包致死案目前還在調查中,事實究竟為何還不確定,目前先以遺棄致死罪送辦。遺棄致死罪是重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
但該案真的只會成立遺棄致死罪而已嗎?顏紘頤說明,如果是頂大生自己開門走下車,司機沒阻止就開車落跑,可能會是遺棄致死罪;但如果是司機把祂拖下車的,這案子恐怕就不只是遺棄致死罪,有可能是殺人罪了。
顏紘頤強調,在快速道路上把人從車裡面拖出來丟棄不管,害祂被疾駛而來的後車輾斃,跟把人推到鐵軌上導致被進站火車撞死,情節上並沒有不同,除非司機說他不知道快速道路會有車子經過,「但這種說法一般人應該都不會相信吧?」
回顧案情,這起案件發生在25日凌晨2時7分,溫男凌晨利用手機叫車、從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某處上車,約11分鐘後在台64線被司機趕下車,隨後遭到4車輾斃慘死。一開始司機林男稱溫男喝醉起口角,才將對方趕下車,但後續溫男友人出面澄清,溫男當時並沒有喝醉,全案疑點重重,目前仍在偵辦中。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