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女兒遭少年侵犯 媽氣炸動私刑嗆「斷手斷腳、割XXX」:簽120萬借據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少女母親遭到同齡男子侵犯,她氣炸動用私刑逼簽對方父母簽120萬借據,遭判刑7月有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少女母親遭到同齡男子侵犯,她氣炸動用私刑逼簽對方父母簽120萬借據,遭判刑7月有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一名少女遭到同齡少年阿德(化名)性侵,去年8月,其母阿琴(化名)得知後氣炸,前往對方工作的餐飲店堵人,還將阿德帶到鐵皮屋囚禁凌虐,逼迫少年父母強逼簽下120萬元借據,否則要「斷手斷腳、割掉生殖器」。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阿琴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琴不滿女兒遭到阿德侵犯,竟夥同多名男子前往他工作餐飲店,將人強行押至鐵皮屋;阿德起初否認欺負女兒,隨即遭到現場男子輪番毆打逼供,甚至有人在一旁用手機錄影錄下全過程,阿德在暴力壓迫下被迫承認,並被要求打電話通知父母到場。

「你不會教小孩,我幫你教」,阿琴隨後命令阿德下跪,並隨手拿起水管對少年一陣抽打,並恐嚇阿德父母簽借據,否則就要將阿德留下「斷手斷腳、割掉生殖器」。阿德父母被迫簽下一張面額高達120萬元的借據,阿琴等人才放人,整個非法囚禁與施暴過程長達3小時。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阿琴因不滿女兒受欺負而犯案,但其不思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反而夥同多名男子以強暴、脅迫手段強押少年,並以極其殘忍的言語恐嚇其家人、強索鉅款,視法律如無物,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氣,審酌阿琴犯後態度、月薪等狀況,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台南地方法院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