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林全今(1)日中午與民進黨立院黨團進行「便當會」,討論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並且拍板定案有關勞工特休假,只要工作滿六個月有3天特休假,滿一年有7天,滿兩年有10天,滿三年有14天,滿五年就有15天。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民進黨團版本特休假,主要是照顧5年以下的資淺員工,因此優於現行公務員,他並呼籲企業界可以諒解和支持。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呼籲企業界諒解和支持民進黨團版的特休假。(圖/記者盧素梅攝)
徐國勇傍晚轉述有關行政立法「便當會」的內容。他指出,民進黨對於勞工特休這部分,是希望資淺員工可以很快就有特休假。根據勞動部統計,五年以下的資淺員工占勞工體系44%,如果不能提早給這44%的勞工特休假,「他們將永遠吃不到」。
徐國勇並指出,勞工若離職而當年有未休完的特休假,民進黨團版也規定,要求雇主需按照1+1給兩天的薪水。例如,若勞工滿一年兩個月後要離職,卻只休了三天假,而沒休完的四天,雇主就要每天發兩天的工資。他強調,民進黨團版的勞工特休假,前九年比國民黨及時代力量版本都好,讓「勞工看得到、吃得到」,勞工應該不會反對吧。
至於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恐增加企業負擔方面,徐國勇表示,雖然企業界會增加成本,但站在照顧勞工立場,這是個雙贏的局面,希望企業界可以諒解和支持。
依照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滿一年可享7天特休假,滿三年增為10天,滿五年增為14天,滿十年增為15天,之後逐年增加1天,直到滿二十五年為30天。
依行政立法拍板的民進黨團版草案,年資達六個月、未滿一年者可獲3天特休,滿一年維持7天,滿兩年增為10天,滿三年增為14天,滿五年以後,均較現制多出1天。與公務員相比,勞工前五年優於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