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人士李明哲遭大陸依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1)日說,她不請大陸律師是因為大陸是人治國家,她需要的是台灣和文明世界的法律顧問的協助。
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逾2個月,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6日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事發後,李凈瑜今日首度回應此事,發表題為「我為什麼不請律師」的聲明表示,從李明哲被捕後,她深知中國像蔣家統治時代一樣,是一個人治而非法治的國家,她心裡就做了最壞的打算。不是因為李明哲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而是因為中國是一個不可預測的人治國家。
李凈瑜指出,大陸如今以類似「懲治叛亂條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任意取代早先傳出的「境外NGO境內管理法」起訴李明哲,對大陸法庭她當然毫無信心;她如果聘請律師,等同承認其法庭已符合文明國家的程度,並將接受其判決的合法性,此舉無疑是置李明哲於險境,讓李明哲任由大陸「法庭」宰割。
▲李凈瑜說,她現在需要的是台灣和文明世界的法律顧問協助。
李凈瑜說,不承認大陸現行「法庭」已經法治化,不僅是她的判定,也是大陸境內和台灣很多人的共同看法,特別是那些一再教導她、壓迫她「不能高調救夫,必須低調營救」的人士,他們之所以會有這種論調,就是在他們心中,大陸根本就是一個不講法治的國家。
李凈瑜說,人治社會裡的「法庭」長得什麼樣,我們台灣人都很熟悉,就像白色恐怖時代經常上演的政治秀,就是一個法西斯的劇場,有時候更像馬戲團,「所以,我何必花大錢僱一個律師配合導演來演戲呢?」
李凈瑜說,自從李明哲不幸被失蹤後,她就堅持人道探視、公開審判,讓她以家屬身分蒞庭做輔佐人,上「法庭」也只作人權辯護;做為文明世界的個體,她有權向大陸提出這種最起碼的人道要求:讓她探視丈夫;如果連探視權都不給她,她能相信大陸會依文明社會的法治標準和原則行事嗎?
李凈瑜說,此時此刻,她需要的是台灣和文明世界的法律顧問的協助,而不是聘請大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