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負心漢,3年前追求一名婦人,不僅猛獻欽勤、每天接送上下班,情人節更會相約高檔餐廳,並送鑽戒討歡心,更斬釘截鐵的表示要取對方,不料婦人生下女兒後,他便開始疏遠,甚至不聞不問,婦人氣得告上法院,與他打認領子女的官司。
▲陳婦控訴,蔡男在自己生下女兒後便不聞不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陳姓婦人指控蔡姓男子,3年多前在追求她時很熱烈,兩人在3年前展開交往,1年多前自己生下女兒後,蔡男的態度開始轉變,不僅常藉故忙碌,不到半年更中斷了女兒的扶養費用,她只能上法院打官司。
法院審離期間,蔡男稱陳女另有交往對象而拒認女,卻不願做DNA親子鑑定,法官認為他沒有正當的理由拒驗,且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拒驗的一方不利,因此認定蔡男外遇生女,判必須認領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