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徐姓女子今年初因癌症病逝,留下一名9歲男童,生父對其不聞不問,祖父母也以「負擔很大」推託不願扶養,徐女的楊姓前夫聽聞後,決定將孩子接到家中照顧,兩人情同父子一般,最終也獲得法官認可擔任監護人。
▲男童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徐女與吳男2011年時生下一子,吳不曾盡過扶養義務也不聞不問,隔年徐女與楊男交往結婚,楊男將孩子視如己出,兩人隨後又生下一名女兒,但好景不常,最終兩人仍以離婚收場,楊男去年初獨自搬離住處。
不到3個月的時間,徐女檢查出罹癌,醫院告知時日不多,徐女欲將孩子託付給爸媽及吳男父母,但老人家皆表示不願扶養,她擔心9歲兒子因此成了孤兒,臨終前特地拜託前夫,沒想到楊男一口就答應,決定拉拔他長大成人,與同母異父的妹妹一同生活。
法院審理時,生父吳男並未出庭,吳母表示已有6年時間沒見過孫子,且二兒子還臥病在床;徐母則說,平日裡還得扶養男童的哥哥、姐姐,負擔很大,實在無法再養他。經法院審理,男童由楊男一手帶大,楊男經濟條件穩定,能夠配合孩子生活作息,且兩人互動良好,男童早已視他為父親,因此裁定停止生父親權,改由楊男擔任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