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早已結婚3年,卻謊稱離婚和林姓女同事大搞婚外情,正宮不堪遭背叛,憤而找徵信社抓姦,旅館也尋獲有精液的衛生紙,怒告兩人通姦。但丈夫矢口否認有性行為,反稱是「DIY自慰」,雖然法官認為,兩人應為男女朋友,但證物無法證實有性交,判張男、林女無罪。
據《聯合報》報導,判決指出,張男在醫院上班,去年2月勾搭同事林女,不僅大方交往還親密出遊,女方甚至帶他回家見父母。元配崩潰得知消息後,委託徵信社抓姦,並在同年4月,等腥夫與小三民宿退房後,拿到扣得沾有精液的衛生紙、飲料空瓶等,視為鐵證對兩人提告通姦。
然而張男與林女否認通姦,強調共宿是討論其所經營飲料店轉讓事宜,至於衛生紙上的精液,腥夫則辯稱「自己DIY」。而林女稱是受騙者,遭張男騙已離婚。對此,法官檢視兩方私人訊息,發現林女曾問「離婚了嗎」,張男堅稱「對」,認定林女恐不知實情。
另外,兩人親密舉動出遊、孤男寡女「休息」過夜,以及見女方父母等,法官認為,張男與林女應非普通朋友,可能是交往中的情侶。不過衛生紙上的精液與空瓶沒驗出林女或2人混合的DNA,「難以排除張辯稱自慰的可能」,加上汽旅的衛生紙無精斑,無法證實有性交,高雄地院法官判張、林女妨害婚姻無罪,仍可上訴。
▲非當事人,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翻攝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