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彰化報導
老不修!彰化一名76歲陳姓老翁,去年8月在泳池水道游泳時,遭40歲的「阿芳」(化名)指控在泳池內趁機襲胸,因而控告陳翁性騷擾。不過陳翁喊冤,表示自己只是游「狗爬式」的時候不小心揮到,並非故意。彰化地院審理後,檢視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翁犯行明確,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科罰金。
▲陳姓老翁遭對方指控在泳池襲胸。(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雙方於2017年8月26日在泳池的第3水道活動,2人擦身而過之際,陳姓老翁的手竟揮到阿芳的左胸,還因此遭對方踹了一腳。阿芳指控,當時以浮板踢水的方式,靠泳池右側游泳,突然覺得自己的胸部被人揮過,而且是從中間的位置開始揮到整個左胸,從水中起來就發現陳翁,雙方在泳池櫃台爆發口角。
陳翁庭訊時否認犯行,辯稱當天用狗爬式的方式游泳,只是他的狗爬式和蛙式很像,但是手的方向是向下滑的,才會不小心揮過對方的胸部。但法官審理後,根據監視器畫面中陳翁頭部在水面上規律浮、沉,明顯和蛙式泳姿頭部規律抬頭換氣的姿勢相符,戳破陳翁的狡辯之詞,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重判他5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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