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2年多前,桃園一名劉姓男子約陳姓婦人參加客戶的尾牙宴,其客戶以每喝一杯高粱賞500元來勸酒帶動氣氛,陳婦為拚賞金,連續喝下30多杯高粱,拿到1萬餘元賞金,陳婦因此爛醉到無意識,隨後被劉男帶到汽車賓館,劉男對其做出撫摸、吻胸、咬乳頭等行為,之後便逕行離去,結果陳婦因酒醉嘔吐被嘔吐物阻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法官將劉男依乘機猥褻罪和遺棄致死罪分別判處10個月徒刑及2年8個月,並應賠償家屬385萬餘元。
▲劉男趁陳婦爛醉開房猥褻後便離去,陳婦卻嘔吐物阻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攝影者Chiara Cremaschi, flickr CC )
劉男供稱,當日是與陳婦進行性交易,不過他自已也喝醉了,疑似有親吻和撫摸陳婦,但「2人有沒有做,忘記了」,由於陳婦曾在茶室上班,認為她酒量很好,以為只是嘔吐昏睡,並無遺棄之意。
據載他們到賓館的計程車司機作證,劉男在車上曾對他說「要帶她去開房間」,但陳婦已爛醉無法行走,他還幫忙抬到房間門口。賓館服務生亦表示,陳婦已醉到無意識,整個人衣衫不整趴倒著,是由劉男硬抬至房間。
經陳婦遺體相驗後,下體並未驗出精斑,無法確定有無性行為,但因劉男坦承有撫摸、吻胸部、咬乳頭等行為,法官將劉男依乘機猥褻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遺棄致死罪判處2年8個月;而陳婦家屬亦向劉男提出民事求償,法官也判劉應賠償家屬38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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