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法務部決定昨(31)下午3時37分在高雄第二監獄刑場,對死囚李宏基執行槍決,一槍斃命,是總統蔡英文上任以來,首例執行死刑案件!
▲政務次長陳明堂。(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行刑後一小時,政務次長陳明堂出面召開記者會,認為李男以殘酷手段殺害妻女,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俗云「虎毒不食子」,但李男非但對親生女兒下毒手,甚至還嗆聲要對前妻家人復仇,犯罪情節重大,且無教化可能性,加上確認李宏基未聲請再審、非常上訴、赦免等,才決定挑他執行死刑,30日部長蔡清祥簽下死刑令,而執行時機則無其他考量。
距離上次執行死刑,已經超過2年,對象是犯下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如今正在等待執行死刑的死囚仍尚有42人,至於還有沒有下一波執行對象,陳明堂則回應:「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