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黃姓富商與一名郭姓女子發生婚外情,2人於今年初分手後,黃男卻指控郭女以流產終身不能受孕為由,向他詐騙上千萬元,沒想到郭女後來卻又懷孕,因此恕告郭女詐欺、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新北地檢署認為,黃男曾簽下的「3不2同意」承諾書中,並無證據證明郭女是以終身不能受孕要求他簽發千萬支票,因此將郭女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姓富商指控小三以流產終身不能受孕為由,向他詐騙上千萬元,結果卻是因他風流才開出的支票。(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黃男控訴,他與郭女於2014年認識進而交往,郭女前年8月懷孕,卻因子宮外孕而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但事後郭女就出示婦產科診所的診斷證明,聲稱自己終身不能受孕,要求他支付3000萬元作為補償,他因考量郭女患有憂鬱症,並且還為此受到打擊,於是就簽發3張面額各1000萬元的支票,沒想到郭女於去年6月竟再度懷孕,不過因胎死腹中,故再次進行流產手術,而郭女於今年1月,兌領了其中一張千萬元的支票,顯然就是詐欺取財,因此怒告郭女。
庭訊時,郭女坦承曾經流產過,但並沒有說過她終身不能受孕,並指稱是因為前年黃男去酒店拈花惹草,她欲分手,黃男為了挽回感情才開立3張支票給她,事後並簽下承諾書保證不再亂搞,與她懷孕毫無關係,是因黃男之後又與其他女生曖昧不清,她才會去兌現其中一張支票。
檢方認為,黃男的承諾書寫道「絕不再留工作以外女人的電話」、「絕不會在未經郭女同意下框酒店小姐」、「絕不會在沒有郭女同意下自行外出飲酒」等語,並註明「如果再有任何疑似出軌行為,同意郭女執行本票」,而且在得知郭女兌領一千萬支票後,黃男還傳LINE訊息給郭女表示「我欠你」、「一切錯誤都是我造成的,也是我逼你用這樣的手段自保,你沒有錯」等語,內容並未提及終身不能受孕而簽發支票情事,加上醫院診斷證明書並未記載終身不能受孕,且黃男也曾陪郭女到婦產科回診,若有疑慮應可直接向醫師探詢,因此採信郭女說法,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