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許姓男子生日到PUB喝酒,酒過三巡之際想請在場所有人吃蝦,卻遭到前女友制止引發爭執,員警獲報到場處理後,他又不慎飆出國罵加「公蝦小」等語,當場員警要將許男逮捕時,許男轉稱是說「公蝦很小隻啦!」否認罵警。但現場根本沒有蝦,因此許男被依妨害公務移送,法院審理後判處許男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4萬元。
▲許男因辱警遭逮捕送辦。(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許男當天在PUB開心慶生,酒過三巡心情好的他,要請在場所有人吃蝦,但在場的前女友擔心他花太多錢,拉住許男反問,「你不是對蝦子過敏」,這樣請大家吃蝦,自己也不能吃。
許男認為是遭前女友侮辱他沒錢,兩人發生爭執,員警到場處理後,許男先推了到場員警2下,員警認為許男喝多了,告訴他趕快回家,許男不聽勸,又想回到店裡教訓前女友,過程中,員警向前攔住許男,許男罵了三字經加「公蝦小」,遭警方壓制,許男發現情況不對,趕緊向警方辯解,他是指「公蝦很小」的意思,但他仍有罵三字經,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移送,判處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