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小王太粗魯!人妻愛愛後討「遮羞」名牌包 男不甩慘挨告

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前年間,高雄一名劉姓男子透過LINE群組,認識一名自稱「維多夫人」的已婚女子,2人相談甚歡越來越熟識,之後劉男約女方外出,並2度在摩鐵發生性關係,女方事後傳訊給劉男,認為對方「動作太粗魯了」導致下體疼痛,因此要求劉男要贈送名牌包給她,甚至還指定某百貨公司、某高級品牌的昂貴包包,不過卻因為劉男沒有答應女方的要求,慘遭對方控告性侵,經檢方調查後將劉男不起訴,女子不服又向高雄地院聲請交付審判遭駁回。

女人,做愛,性交,強暴(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討包不成控告性侵,被法院裁定駁回。(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前年的8月8日晚間,劉男約「維多夫人」外出,2人先是在車上親吻、擁抱,之後到摩鐵發生性關係,同月的21日凌晨,2人又在摩鐵2度發生性關係,事後劉男還使用浴室洗澡,甚至在房內吃了泡麵,2人退房後,劉男開車載女方同遊澄清湖,買完早餐才送女方回家。事後「維多夫人」傳訊息給劉男,表示「我那個有點痛痛的,你太粗魯了」還說「送我一個喜歡的包包,我才會開心」甚至表示「這是我的遮羞包」、「送個包給我,我當沒事」,並指定百貨公司跟包包品牌,因劉男沒答應要求,竟遭女方提告性侵,後經檢方調查不起訴。

之後「維多夫人」向高雄地院聲請交付審判,但卻有證人佐證表示,多半都是女方主動打電話給劉男相約見面,雖然女方有提到,是在半推半就之下才會發生關係,但認為雙方都有意願。而法院審理認為,「維多夫人」自稱已婚有小孩,並非心智不成熟的的少女,且依照常情判斷,如果女方當時遭受性侵害,卻沒有趁劉男洗澡時求救,反而事後還跟劉男一同開車出遊,甚至傳訊息索討名牌包包,反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不同,因此裁定駁回聲請,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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