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衝擊各產業,政府針對夜市、商圈、餐廳與藝文產業,經濟部編列23億實施振興措施。對於發放金額是否效法香港每人1萬元港幣,以現金發放?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台灣有台灣的情況,作法常被其他國家人民要求政府學習台灣經驗、模式,將斟酌國內情況做最好處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
政府推動振興券本來設計以「你消費、我折扣」方式實行,但在上週會議上,改回「消費折抵」的方向。對此,行政院重新採納抵用券作法,擬定四大原則。據指出,四原則包括:第一,避免產生「消費替代效應」,要讓消費者能掏出更多錢,搭配抵用券使用;第二,是要易於使用;第三,是搭配各種方案與措施,提供多元組合;第四,是實施對象鎖定因疫情導致消費人潮減少,而受影響的產業。
對於振興券做法和先前討論的不同,蘇貞昌今天上午赴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視察時受訪時表示,政府不但要防疫、要紓困,還要振興,這次汲取上次SARS經驗,有很多新的作法,也有過去一段時間裡,推動的夜市抵用券等經驗。
蘇貞昌並表示,總之就是要紓困,也要振興,要刺激消費讓商家有經濟動能,讓民眾有感,讓商家有經濟動能,這些待有詳細作業之後,會再向各界來報告。
至於香港向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港幣1萬元(約新台幣3.9萬元)的發現金政策。蘇貞昌表示,台灣有台灣的情況,我國作法常被其他國家的人民要求他們的政府應該要學習台灣經驗、台灣模式,所以我們都會斟酌國內的情況,做最好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