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73歲傅姓老太太,日前開車行經建國北路時,疑似一時恍神,撞上機車騎士。但傅老太太也似乎不知道自己撞到人,直接開走,直到警察找到她,才知道闖了禍。台北地檢署偵結,考量老太太與騎士、乘客達成和解,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需繳交6萬元入國庫。
▲高齡73歲的老太太一時恍神撞到人,最後獲緩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傅老太太於2019年10月1日,獨自開車行經建國北路一段、八德路二段間的巷口時,因為沒減速慢行,撞上橫向行駛的王姓機車騎士。王男與後座陳姓乘客倒地,但老太太沒發現闖禍,繼續開車離開。
陳姓騎士立即報請警方前來,員警調閱監視器追查終於找到傅姓老太太,老太太這才知道撞傷人了。所幸陳姓騎士與乘客膝蓋和手肘擦傷、挫傷,治療後沒有大礙。而老太太事後也相當懊悔,坦承自己一時恍神沒注意。
檢方考量,老太太與陳姓騎士和乘客道歉,雙方並達成和解,認為老太太真的是一時失慮,因此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不過須繳交國庫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