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妓不夠又強上美容店闆娘 男噁喊:不嫌棄妳…我都交大姐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蘇姓男子,去年4月中旬,到橋頭區某美容館性交易後,多次騷擾店內員工外,又威脅老闆娘不到他租屋處「服務」,就要檢舉美容館,老闆娘深怕遭檢舉而無法繼續經營,只好赴約前往蘇男住所,不料抵達後蘇男就突然環抱她,壓制性侵得逞,老闆娘事後不甘受辱,決定報警提告,橋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蘇男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蘇男威脅美容店老闆娘到家中,性侵得逞遭判刑。(圖/翻攝自橋頭地院官網)

據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蘇姓男子,2019年4月中旬,到橋頭區一家美容館性交易消費後,經常打電話或傳訊息給店員,店員不堪其擾,最後選擇離職,結果蘇男得知後,威脅店家老闆娘,如果不讓該店員或自己到他家,就要檢舉美容館經營色情交易,老闆娘擔心遭檢舉,美容店會關門大吉,最後在年9月4日下午五點多,前往其住處,並請另一名友人在外接應,若有狀況就幫忙報警,果真一到屋內,蘇男就開始上下其手,不顧老闆娘反抗,性侵得逞,老闆娘趁隙趕緊聯繫門外友人,警察抵達後,蘇男落荒而逃,不過法網恢恢,最後仍在附近路竹區新民路遭逮捕。

蘇男到案後卻謊稱,當天老闆娘根本沒有到他租屋處,何來發生性行為,但老闆娘指證歷歷,表示蘇男企圖很明顯,所以才會找友人接應,到屋內後也反抗不讓他碰觸,發生拉扯後,蘇男就環抱壓制,把手伸進內褲性侵得逞,法官依蘇男傳給老闆娘簡訊「你現在過來不會很久要不要」、「大姐,我不會嫌棄你年齡比我大,我現在一個人而已,我比較交女生年齡比我大的女朋友,我也不會嫌棄做那種工作」為證,最後判處蘇男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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