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天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未來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如有侵害人民權益的部分,將回歸國家賠償機制,並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對此,基層警員均表贊同,國家原本就該成為警員執法後盾;但有人則持不同看法,並建議增加非致命性警械的使用比例,既能達成任務,也可避免傷亡。
基層警員私下表示,過去學長經常耳提面命,開槍並非執法選項,否則將人打傷或打死,不但法律攻防曠日廢時,官司更是十打九輸,「武器不對等」原則成為法官最愛用的理由,警察頓成帶槍的弱勢族群,還要面臨高額賠償金,警員生涯亦會受到影響;如今行政院修法力挺第一線執法警員,無疑是國家以實際行動來鼓勵警員勇於執法。
▲未來警員開槍打傷或打死人將回歸國家賠償機制。(示意圖,非當事人/警方提供)
除此之外,基層警員認為,現在制伏嫌犯無須單靠手槍,還有電擊槍、辣椒水等非致命性警械,警政高層應該多方思考,如何讓第一線警員多加利用這類警械達成任務,並盡量減少使用非死即傷的制式手槍,畢竟沒人希望國賠案件一再發生。
偵查隊長則表示,按照以往警方開槍案例,大多是嫌犯在第一時間逃離現場,經警員勸阻不停,或有衝撞警員等行為,政院高層應提高「民眾不接受警察攔阻」之罰則,藉以減少警員開槍、追車等危險行為,相關傷亡亦會減少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