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震豐、王韻筑/台北報導
買泳衣時一定會在店內試穿,但台北市有一名19歲的林姓辣妹,到京站百貨買比基尼,試穿了三套後沒買就離開,卻忘記脫掉身上的泳褲,事後被店員找到時,裙子底下還穿著泳褲,但辣妹第一時間卻不願意承認,直到警方來了才說,因為太貼身自己忘了脫,店家堅持提告竊盜,罪嫌是否成立,將交由檢方來判斷。
▲女子稱泳褲太「貼身」忘了脫
林姓長髮女子和朋友,一起走進知名泳裝專櫃,兩人在店內挑選架上泳衣,林姓女子在店內試穿了三套泳衣,沒買就離開,沒想到最後這套價值2480元的芥末黃比基尼泳褲,就這樣被她穿在裙子內帶走,店家點貨發現遺失,立刻報警。
▲林姓女子(紅圈處)和友人一起走進店家
建成派出所所長游進軍:「據店員表示,她追到她的時候,當時她是沒有立即承認,直到通知警方,警方找來女警,到現場請她到二樓休息室,要做搜身檢查的時候,她才坦承有穿一件泳褲在身上。」
事件發生在台北京站百貨,昨(20)日上午,店家發現泳裝下身不翼而飛,在百貨一樓找到林姓女子,她堅稱,是因為泳褲太貼身忘記脫掉,願意原價購買,但仍被店家提告,沒有前科的她,被以竊盜罪嫌送辦。
▲圖/翻攝自YouTube
被「忘記」的泳衣是來自巴西的衝浪泳衣品牌,設計鮮豔性感,但這一回因為太貼身,輕薄的一條小泳褲,就這樣被穿上身帶走,究竟有沒有構成竊盜罪嫌,將得交由檢方來判斷。(整理:實習編輯李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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