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藥材違規!農藥超標、殘留、標示不實 最高恐罰2億元

生活中心/實習編輯蔡欣妤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109年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中藥材抽驗結果,抽驗了19件中藥材,結果有3件不符規定!當中「乾白木耳」與「黑棗」被驗出不得檢出的農藥殘留,另外「黑棗」與另一起「山楂片」的外包裝標示也不符規定,北市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抽驗出3項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不符合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為維護民眾食用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09)年至賣場、超市、中藥行等處執行專案計畫,共計抽驗19件產品,包含枸杞5件;山楂、紅棗各3件;菊花、蓮子各2件;白木耳、決明子、黑棗、龍眼各1件,檢驗項目包括殘留農藥、二氧化硫,檢驗結果有3件不符合規定,包含2件品質及標示同時不符規定、1件品質不符規定。

北市衛生局指出,迪化街利生堂食品行販售的「乾白木耳」,被檢出不得檢出的農藥生長調節劑克美素0.77ppm,而八德路通和藥行販售的「黑棗」,被檢出不得檢出的農藥殺菌劑2-Phenylphenol 0.06ppm,同一間藥行販售的「山楂片」則被檢出殘留農藥殺菌劑四氯異苯腈0.13ppm,超出標準(標準:0.05ppm)。

▲「乾白木耳」、「黑棗」被檢出不得檢出的農藥、「山楂片」則是被檢出農藥超標。(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另外,「黑棗」與「山楂片」的外包裝標示也不符規定,產品外包裝標示「符合國家檢測合格」、「合格養生產品」、「合格安心」、「農藥殘留檢驗符合國家標準」等字樣,皆屬標示不實。

▲「黑棗」與「山楂片」的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皆屬標示不實。。(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依據《食安法》,殘留農藥可處分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可處分販售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包裝產品標示不符規定,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及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需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查來源廠商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屬台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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