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工時逾90小時!他想離職卻被要求天價違約金600萬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明天(12)就是醫師節,但有些醫師並不快樂。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與會員代表曾培琪、立委范雲今上午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指出有醫師控訴欲離職遭到南部某區域醫院求償600萬天價違約金,認為醫師沒有法規保障契約,一旦簽下賣身契,就得承擔惡劣工作環境,否則將面臨巨額賠償金。

▲立委范雲(中)與醫師工會呼籲衛福部應訂立辦法,落實受僱醫師、主治醫師契約基本保障。(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范雲與醫師工會提出兩訴求,呼籲衛福部應訂立辦法,落實受僱醫師、主治醫師契約基本保障,消滅不平等違約金條款外,對於強硬以天價違約金脅迫醫師的醫療機構,政府不應坐視不理,應嚴格監督其改善勞動條件。

依勞動部公告,私立醫院住院醫師於去年9月1日正式納入勞基法,不過僅保障到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及主治醫師則被排除在外。

醫師工會會員A醫師,今以電話連線表示,他曾在民國102年起於南部某私立醫院擔任住院醫師,並與醫院約定好,在訓練完成以後返回母院貢獻所學,不料去年7月返回母院後,院方不僅未給予原先承諾的職缺,還安排極為繁重的工作,包含密集支援該體系其他醫院、偏鄉醫院、衛生所的門急診業務,一週工時曾逾90小時外,並得日夜輪班,讓他身體出現狀況,於9月下旬遞出辭呈。

但當初契約中包含違約金條款,算起來賠償金竟高達600萬元,遠高於這幾年在該院所領取的薪水,讓A醫師認為不符比例原則,相當不公平。

曾培琪解釋,勞基法對離職違約金有嚴格規範,1至2個月月薪的違約金已經很高,但主治醫師缺乏這項保障,一旦簽下契約,勞動待遇、工作內容就得隨人擺佈,導致與於前東家「分手」時常得面臨天價求償。

范雲表示,衛福部已在「醫療法」中研擬醫師勞權專章草案,於去年4月送進行政院至今已超過一年半以上,她呼籲行政院儘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並修法,才能夠從根本保障醫師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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