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女友淪為「人肉標靶」 變態毒男強逼三選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毒品通緝犯的女友因流產傷口仍未復原,拒絕幫他買早餐,陳男情緒失控對她施以暴行,不僅甩巴掌、掐脖,還朝著她扔水果刀,強迫她選擇「走前門、走後門或口交」。女友被迫口交後,陳男還將女友胸口受傷的照片傳給朋友炫耀,行為令人髮指。士林地院判決,陳姓男子犯傷害、強制性交罪,應執行3年6個月有期徒刑。

▲陳姓男子將女友當成發洩暴行的玩物,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等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被害女子稱,陳男用水果刀射她的胸口後,叫她脫衣服清理血跡,又逼她選擇「走前門、走後門或口交」,她剛剛流產,傷口仍未復原,只能被迫選擇口交,直到陳男睡著後才敢下樓請超商幫忙報警。搭上救護車後,她確認自己已經安全,向醫護人員訴說遭到毆打、性侵。

醫院驗傷時,在被害人口中發現男性DNA,也發現被害人頸部有抓痕、瘀傷、胸口因遭水果刀射到而受傷。

陳男坦承動手打女友巴掌,女友頸部瘀傷則是因為拉她的衣領,胸口傷勢則是女友挑性「不是要命一條?」他拿水果刀丟棉被,結果不小心扔到她。但陳男否認強迫女友性交,辯稱求歡遭拒,看對方身體不舒服就不用了,沒有強逼口交。

法院審酌,拉衣領不可能造成頸部瘀傷,被害人脖子有抓痕,明顯遭掐傷,且陳男事後傳給朋友的語音訊息稱「要幹女人來我家,我請你」,還將女友當成「人肉標靶」射傷,並將照片傳給炫耀,認定他始終對女友發洩暴行,證明自己的支配力。另外,女友僅和陳男共處一室,又在口內驗出男性DNA,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罪,

士林地院判決,陳男僅因小事就對女友施暴,又強迫剛流產的女友性交,還狡辯是女友主動提議口交,態度惡劣沒有悔改之意,依傷害罪累犯判7月徒刑,強制性交罪處3年2個月徒刑,合併執行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15:45花蓮5.8地震 13縣市有感搖晃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