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中壢區發生一家四口一氧化碳中毒四死慘案,疑似因一氧化碳中毒,警方初步研判陽台熱水器未強制安裝排氣設備,加設空氣不流通,導致瓦斯燃燒不完全,熱水器業者及房東都可能有相關法律責任。
▲桃園中壢發生一家四口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慘劇。(圖/翻攝畫面)
34歲的張姓屋主和30歲林姓妻子住在桃園中壢成章一街,20日因為家裡的小孩生病,張姓男子請假在家照料,21日男子沒去上班也連絡不上,22日傍晚同事去家中敲門,因為沒人應門,就找來警消破門,進去之後發現張姓男子及妻子,2名7歲、8歲的兒子躺在主臥床上或地上,門窗緊閉,屍體均以冰冷僵硬,有明顯屍斑。
警消研判疑似是瓦斯使用不當,張家租住的大樓相當老舊,舊款沒有設置排氣的熱水器則設置在陽台,而室內朝陽台的窗戶僅稍微開啟一條縫隙,陽台晾曬的衣物又擋著窗戶,瓦斯燃燒不完全,大量一氧化碳飄到屋內,4人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昏迷死亡。
此外,張家所使用的熱水器為是外型,通常裝在室內或加蓋陽台,但消防於檢測發現,熱水器沒有黏貼施工標籤,安裝業者可能違反《消防法》第15條,未在適當地方安裝熱水器、未由合格技術士安裝,業者除違反消防法,還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死責任,房東也可能有損害賠償、過失致死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