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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丟「身份證」遭盜領508萬 法官郵局、台銀全賠原因曝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莊姓男子存在郵局以及台灣銀行的508萬元存款遭到盜領,報案發現是遭到一名嫌犯「盜領」,警方追查手法,是一名的歹徒盜走莊男身分證,再找來神似莊男的共犯補辦健保卡,拿著本人的身分證以及健保卡到郵局以及台灣銀行辦理印鑑變更以及補發存摺,直接領走莊男的錢。莊男認為銀行未詳實查核身分致金錢損失,提告索賠。台北地院判兩家業者應全額賠償,郵局不服提上訴,台銀則表示將提上訴。

▲男丟「身份證」遭盜領508萬 法官郵局、台銀全賠原因曝光。(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了解,被害人莊男的身分證被許姓嫌犯偷走,許嫌找來李姓共犯與被害人長的相似,去補辦健保卡,在拿著被害人的雙證件到郵局以及台銀臨櫃領錢,從2019年8/5~8/16,11天內把被害人508萬元的存款幾乎領光,其中台銀行員發現被害人的帳戶快被清空,註記警示。許男前往台銀板橋分行故技重施被逮,李姓共犯也落網,新北地檢署依詐欺、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兩男。莊男也對兩家銀行機構提告索賠。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郵局解釋,李姓共犯到臨櫃辦理印鑑變更等業務時,拿著雙證件,且本人與照片「長相極為相似」,因此郵局並無過失,加上莊男沒有善盡保管自己證件的責任,遺失後也遲遲未處理,才會被盜領,強調郵局應該減少給付責任。而台銀方面認為,經由兩名經辦人員檢視健保卡,認為相符後才同意解除止扣、辦理變更印鑑以及補發存摺等業務,認為已經善盡注意義務。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這樣的盜領手法屬常見,兩家機構當受理遺失補辦帳戶資料時,應該要比對身分證件、筆跡、影像以及用話術、身家問題確認是否為本人,但兩家銀行業者卻絲毫未能預見並控管風險,因此判須全額賠償莊男損失。郵局不服提上訴,台銀也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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