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洗錢案判刑入獄!妻黃睿靚繳100萬換緩刑 北檢已通知公庫帳號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睿靚被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100萬。檢方已通知公庫帳號,若繳足,將獲緩刑。(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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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日前針對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弊案,駁回上訴,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確定被判刑1年,妻子黃睿靚則被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定讞。根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黃睿靚公庫帳號,待黃睿靚匯款確定入帳後,即獲緩刑,免入監。另扁嫂吳淑珍涉洗錢部分,最高法院日前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三審已完成抽籤分案。

扁家4大弊案纏訟17年,高等法院更二審2022年7月間,國務機要費部分因已除罪化,判決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免訴,不過吳淑珍和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及的桃園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部分,吳淑珍被判刑2年,陳致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黃睿靚被判刑10月、緩刑4年,併科金100萬元,需向公庫支付100萬元。3人皆上訴。

最高法院判決吳淑珍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有罪部分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陳致中、黃睿靚之上訴則予以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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