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喊告 史書華:沒有攻擊意思,我不會修改或刪文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吳淡如質疑史書華在影射她。(圖/翻攝自吳淡如臉書)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年前「大貓偷拍案」的主嫌權自立,在服刑10年後出獄,近來又再度涉嫌侵犯女童,21日在被警方追捕的過程中畏罪墜樓身亡。不滿盾牌牙醫史書華臉書發文「跟權自強一起談行銷,我是不是看錯什麼?」,作家吳淡如發文喊告,史書華則回應「跟吳淡如姐澄清也致意;我的質疑是我的言論自由而且沒有任何攻擊您的意思,我也不會修改任何一個字或是把文章刪掉,如果您覺得依然無法諒解,法律途徑是您的權利我也欣然接受」。

吳淡如發文表示,「你做的這種潑髒水的行為,隨意顛倒時間序,毀人名節!和Me Too一樣糟糕!我在明處,有名有姓。你在暗處隨便放瘋狗咬人。不要以為沒有法律責任。我在這裡鄭重提出抗議。不容許你這樣欺負人。如果讓你這樣抹黑我,那世界就沒有天理!」

「我痛恨這種想要一竿子打死不相干人等的行為。君子自重。小人就…沒關係了。我是一個女兒的媽媽,我最痛恨這種人,你竟然想用這樣的人顛倒時間序來抹黑我,我在此提出聲明!進入法律程序」。

▲吳淡如拍影片澄清。(圖/翻攝自吳淡如臉書)

史書華則說,跟吳淡如姐澄清也致意;「我可以說從小看您作品長大的、聽聞您的頻道,可以說是你的粉絲之一,自然沒有要攻擊你的意思。說我要蹭您或是說我要攻擊您、抹黑您,甚至是比metoo更嚴重的指控就有點超過了」。

▲吳淡如喊要對史書華提告。(圖/翻攝自吳淡如臉書)

史書華強調,自己的發文,通篇文章是一個為什麼。時間序來說,大貓案子是十幾年前的判決、是查得到的;訪問的時間點是前年跟去年,判決書是十幾年前,時間序的當下不是無法查明 。

史書華也說,自己的文章在譴責犯人本身,而不在指稱吳淡如是所謂"從犯",「我單純好奇,以您的經驗跟威望,大貓事件並不是無法查明的事情;這樣的猥褻犯都可以經由你的頻道洗白,增加它的可信度以及名聲,那不就代表身為公眾人物的您(或是我),需要更加認真的善盡查盡責任避免相信您的受眾 被誤導或是被欺騙不是嗎?」

▲史書華說,自己的文章在譴責犯人本身,而不在指稱吳淡如是所謂"從犯"。(圖/翻攝自盾牌牙醫史書華)

史書華表示,「請再看一次我的文章,我沒有任何一個字句在指責您;身為父母看到這樣的犯行很難不生氣的,所以我才看到別人的文章而提出我的疑問,也可以理解您的不愉快,造成您的不悅我深感抱歉」但是訪談是事實,該罪犯透過您讓更多人認識以為他很厲害也是事實 ,不過您也可以透過您的影響力讓更多人知道這樣的罪犯,而不是單純下架而已。

「請再看一次我的文字“我跟吳淡如不認識,只是久聞大名,畢竟是從小認識的知名作家,但是跟性侵幼女拍成光碟來販賣的權自強 一起談行銷,我是不是看錯什麼?”同樣我的質疑是我的言論自由而且沒有任何攻擊您的意思,我也不會修改任何一個字或是把文章刪掉。以上,如果您覺得依然無法諒解,法律途徑是您的權利我也欣然接受」。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吳淡如 權自立 史書華 大貓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