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網紅「紅豆妹」太紅!女警媽幫「管理粉專」涉兼職 桃警送銓敘部判定

記者林昱孜、羅欣怡/桃園報導

▲紅豆妹即將滿5歲,一口流利的台語、古靈精怪的模樣圈粉數十萬人。(圖/翻攝紅豆妹(阿豆)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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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滿5歲的小網紅「紅豆妹」,說得一口流利台語,可愛的模樣讓她人氣持續飆升,近期還參與MV拍攝;高人氣的紅豆妹臉書也開始出現業配文,然而,這卻讓紅豆妹母親惹出爭議;據了解,紅豆妹的粉專為母親經營,但其母任職於桃園市警察局刑大人事室,依《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不得兼職。對此,桃園市警局表示,無法判定此情況是否屬於兼差,已行文給銓敘部進一步判定。

▲紅豆妹參與滅火器樂團的MV《給女兒》演出,與陳竹昇同框。(圖/翻攝紅豆妹YT)

圓滾滾大眼、超可愛的笑容,紅豆妹經常用台語對話,童言童語再加上古靈精怪的反應,圈粉無數,人氣持續飆升,日前還與陳竹昇合拍滅火器樂團的MV《給女兒》;IG、臉書粉專擁一共擁有50.2萬人追蹤的紅豆妹,也開始有不少廠商提出合作邀約,社群內難免有業配文露出,但此舉卻讓紅豆妹的媽媽引人非議。

▲紅豆妹媽媽為警職,因為女兒太紅開始有業配,引發公務人員兼職爭議。(圖/翻攝紅豆妹(阿豆)粉專)

據了解,紅豆妹的媽媽負責經營《紅豆妹(阿豆)》粉專,但除了母親的身份外,其母亦任職於桃園市警察局刑大人事室,人民公僕的身份,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不得兼職。對此,桃園市刑大表示,本大隊在8月底聽聞同仁在下班時間有經營社群平台播出其與女兒生活影片及照片,疑似有置入商業廣告及代言產品等情事,為顧及同仁權益及避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即主動於8月31日以電子郵件將相關情節請示銓敘部函釋;桃園市警局表示,是否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法規,待銓敘部回覆後再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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