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營業中2》山區濫墾蓋違建開餐廳情節重大 苗栗縣府再罰26萬

記者李忠憲/苗栗報導

▲苗栗縣府組聯合稽查小組前往《嗨營業中2》場地,再罰26萬。(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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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椒華日前指控,電視節目《嗨!營業中2》在苗栗造橋濫墾森林,並在農地蓋違建、開餐廳。苗栗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2日前往會勘,確認農地違規面積甚大,再開罰26萬元,本案已裁罰52萬元。

▲苗栗縣府勒令60坪大的餐廳違建停止使用。(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苗栗縣府表示,立委陳椒華揭發前,縣府從去年7月至今已裁罰彭姓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累計裁罰26萬元,並勒令行為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目前多處已恢復植生。

苗栗縣地政處副處長梁煜誠今天上午率地用科長及農業、水利、環保、工商、文觀、行政處和造橋鄉公所等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到場勘察,並要求彭姓行為人配合陳述意見。

梁煜誠表示,經地政處調閱109、110年的航照影像比對,確定有5筆農業用地雖無營業及使用,但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為人,立即依法裁罰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現場已設置高檔太空包露營位,餐廳也堆滿雜物。(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另外,有關餐廳違建,縣府要求補照完成前先予停止供水、供電、停止使用,倘不遵從前述處置,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水利處今天也發現,該處一舊水井未依法申請水權,根據「水利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裁罰2萬元。

苗栗縣府表示,後續改善由縣府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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