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man聲明稿「關鍵1行字」!網友秒吐槽:只是他們不想說

娛樂中心/黃韻璇報導

百萬網紅Joeman(九妹,本名翁雋明)與網紅蕾菈夫妻昨(6)日爆出涉嫌持有大麻,遭依毒品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檢署訊後無保請回。Joeman也發布律師聲明稿表示,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網友直指聲明稿1細節直言,「他們不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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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man爆出涉嫌持有大麻。(圖/翻攝自Joeman臉書)

Joeman昨晚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稿,表示「關於翁雋明先生於民國112年11月6日新聞媒體上所報導之刑事案件內容,翁先生業於同日積極配合檢警機關調查完畢,案經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訊後,無保飭回,現已平安返家。」

聲明稿中指出,「感謝社會大眾關心,並對於造成社會的紛擾與不安,翁先生深感遺憾與抱歉,惟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也盼大家能尊重檢警機關偵查空間。」

▲律師聲明全文。(圖/翻攝自Joeman臉書)

聲明稿被分享至Dcard後,許多網友針對「偵查不公開原則」發表評論,表示「法律科普一下: 嫌疑人或被告主動公開偵查資訊沒有違法的問題,只是他們不想說。」提到偵查不公開只約束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其他網友則留言,「每次看到律所發這種嚇唬一般屁民的『偵查不公開』就覺得搞笑,目的不外乎是控制輿論,跟協助當事人避風頭」、「當事人不敢講:偵查不公開」、「經典偵查不公開」、「不想講才會說偵查不公開」,不過也有人提到「嫌疑人之辯護人也在偵查不公開範圍內喔」、「律師是基於律師倫理有保密義務,至於九妹只要不違反洩密就好」。

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提到,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得告知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關於偵查不公開之規定,並得曉示如公開或揭露偵查中所知悉程序或內容對案件之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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