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總經理偷吃特助!「給錢送包」鳥鳥還沒放進去…護理師妻崩潰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某建設公司總經理跟女特助偷情,因此離婚,還要連帶賠償60萬元。(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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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建設公司總經理大壯(化名)婚後15年,跟公司總經理特助阿芬(化名)偷情,遭護理師妻子小美(化名)抓包;兩人私下對話相當露骨,內容還提及「到現在都沒有做愛過,該做的事情都做過了,就是鳥鳥沒有放進去過」;因此事小美跟丈夫離婚,憤而提告前夫大壯、小三阿芬,獲賠60萬元精神賠償。

判決指出,女護理師小美(化名)在2007年跟4月28日高雄某建設公司總經理大壯(化名)結婚,未料,妻子卻發現2022年發現,大壯跟總經理特助阿芬(化名)偷情,當時曾允諾雙不再交往,小美也選擇原諒,但男方卻提議離婚,雙方還因此爭吵,離家數日不歸。

小美為維持婚姻仍選擇相信,丈夫大壯已跟小三阿芬分手,但又在2023年發現,兩人公開交往、多次單獨出遊南方甚至提供金援,搞到最後,婚姻破裂,於同年協議離婚。

小美認為,配偶權受侵害,精神上受有重大痛苦,提告前夫大壯跟阿芬連帶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芬否認與大壯交往, 只有工作上往來,贈精品包、金錢是公司獎勵與福利,且此舉造成婚姻破裂是誤解,認為賠償無據;至於大壯則未出庭。

勘驗小三阿芬與大壯私下對話紀錄,內容提及「到現在都沒有做愛過,該做的事情都做過了,就是鳥鳥沒有放進去過」、「我心裡都是妳第一。想抱妳了」、「我硬了」、「最疼你的了」。綜合相關證據,認為兩人在舉動屬婚姻關係存續中的不正當之男女交往關係。

法官審酌,小美大學畢業,職業為護理師,月收入10萬元,名下有共有房地1筆,尚有房貸需繳納,需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被告阿芬大學畢業,待業中,年所得80多萬,名下有數筆投資;大壯則是五專畢業年所得120萬至150萬元,名下有不動產數筆、汽車1部、數筆投資。

地院審理後,非財產損害判阿芬應賠償60萬元、大壯需付連帶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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