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遭控殺人未遂被上手銬逮捕!凌威威嗆警方非法囚禁:我人生毀了
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凌威威身材忽胖忽瘦。(圖/記者趙于瑩攝影)
51歲酒國名花凌威威(原藝名凌葳威)驚爆殺人未遂,22日遭桃園八德分局警方上手銬囚禁,兩支手機全被警方扣留,如今還被限制出境。今她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證實因為幫朋友跟討債集團要錢共52萬8千元,當時帶美工刀防身,沒想到對方搶走她手上的刀自殘,全身是血緊急送醫病危,她不滿控訴警方偵辦方向完全錯誤:「把詐騙首腦當作被害人,還幫他們叫救護車送去醫院,對方家屬還來派出所指控我殺人犯,所以我一定要站出來公布真相。」
▲凌威威已被檢察官要求限制出境。(圖/本人提供)
凌威威表示事情發生在22日,當時她受好友之託去幫忙跟詐騙集團討債,對方是情侶檔,兩人自導自演,「我們一開始講了40分鐘都沒共識,我說妳們趕快把這52萬多轉帳還一還就沒事了,結果這男的搶我防身用的美工刀跟露營刀,瘋狂自殘還刺傷她女友。」
結果現場來了7、8台警車出動20多名警察跟救護車送對方去醫院搶救,接著警方把她帶到廣興派出所作筆錄關了一個晚上,隔天又把她移到偵查隊關了她10幾個小時,「7/22晚上6點24分囚禁我到7/24凌晨1點多,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中途被好幾個警察大聲亂兇好幾次,還上我手銬腳鐐,然後扣留我手機,還要我湊10萬保釋金,但不給我手機聯絡,我是要怎麼湊這筆錢?」
▲凌威威不滿控訴被警方扣留手機。(圖/本人提供)
還好最後有位好心檢察官跟警察幫忙打圓場,她才順利離開警局,但手機全被扣留,也被限制出境,凌威威不平說:「他們說沒有人來保我就不用保釋金,直接放我走,但我跟警察要我的兩支手機,他們一下推給書記官,一下又要我問偵查隊,這不是擺明欺負人嗎?」凌威威火大表示自己從頭到尾只是幫朋友忙,卻背上這些莫須有罪名,「到底關我什麼事?如果那些被討債的詐騙集團就這樣死了,不也是順天意嗎?但我不能接受自己就這樣被冤枉,萬一我真的要被關,我人生不就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