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舅伸魔爪!強拍外甥「下體藝術照」還外流 法官怒判他10年徒刑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嘉義民雄鄉A男被控於2024年5月間偷拍年幼外甥的下體後,還長時間猥褻,並將不雅照外流,案經嘉檢起訴後,嘉義地院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3罪,共判處10年2個月徒刑,應執行5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A男於2024年5月4日當天,強拉下外甥褲子後拍下體,再出手猥褻,直到隔天中午又再次伸出狼爪,還好被家人發現及時制止,沒想到後續竟將照片外流給友人,案經法院審理時,A男僅承認猥褻一次,但外甥表示,當時他和妹妹在房間,A男說要進來拍照留念,但卻聲稱「要拍我的雞雞」,於是外甥脫下褲子讓他拍照、隔著褲子抓摸,他試圖抵擋無果。
外甥又控訴,當天中午A男再次猥褻,他才會大喊「阿嬤你看阿舅在做什麼」,阿嬤聽到後喝斥A男才停手,阿嬤聲稱,當時正在煮飯有制止A男,只不過後來案情在審理時,阿嬤又改證詞表示自己沒看到,也沒聽到外孫在喊,也沒有糾正A男什麼,繼續辯解自己記憶不好已忘了當天的事情,法官認為,阿嬤當時由兒子照顧,生活起居也都靠兒子,為了維護他在審理過程中做出不實陳述。
只不過,少年的母親卻要調解不提告,也說家裡父母無人照料很難受,少年也說可以原諒A男,但法官認為,A男身為少年的舅舅,卻為滿足個人私慾逕行拍照、撫摸下體,並外流照片,已造成少年身心及人格發展不良影響,判處A男5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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