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法官認為,蔡政宜洗錢涉及金額高達200億台幣,再加上意圖出境被拘提,因此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圖/翻攝畫面)曾涉中職假球案的嘉義縣縣議員「雨刷」蔡政宜,因涉嫌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蔡政宜涉犯操縱犯罪組織罪、洗錢財物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一般洗錢罪、特殊洗錢罪,且罪嫌重大,在桃園機場出境前夕被警方拘提到案,有事實足認蔡姓嫌犯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引此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
橋頭地院強調,另因本案涉及跨國洗錢犯罪、金額超過泰銖200億元(折合新台幣亦超過200億元),嚴重影響我國及跨國金融秩序之穩定,認為有羈押必要性,因而裁定自即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本案尚未確定,可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