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陳智菡成理由!黃國昌才嗆「誰跑身邊柯文哲能控制嗎」北檢抗告成功
記者陳思妤/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7千萬交保,北檢9日正式提出抗告,理由包括,和證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以及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有接觸,今(12)日下午高院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不過,對於北檢抗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稍早接受專訪時才喊有沒有違反交保條件,不是抗告理由,是要不要撤銷原來裁定的理由。他痛批,「荒謬」,什麼人要跑到柯文哲身邊來,是柯文哲可以控制的嗎?
柯文哲8日交保走出北院後,隨即發表12分鐘談話,痛罵根本是冤獄,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北檢9日提起抗告,包括直指柯文哲獲得交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且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於9月16日到法院作證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但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黃國昌今天中午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對於北檢抗告理由提到和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他痛批「荒謬!」黃國昌還稱,兩人作證的事項是「邊緣到不能邊緣,根本無足輕重」,大家也沒有爭執的事情,這樣要押起來,拜託…去年到今年民眾黨上到下多少黨工被傳喚,200、300個人全部都列在證據清單上。
黃國昌又稱,退一千萬步講,有沒有違反地方法院裁定交保條件,不是抗告理由,是要不要撤銷原來裁定的理由。
黃國昌還聲稱,按照檢察官所主張,他不相信法官在下裁定時,腦袋想的是檢察官主張的方式,只要列在清單200、300個人柯文哲都不能接觸,不然就違反交保條件。他酸,那柯文哲累了,出門名單要帶著,「東看看西看看身邊是不是有出現,因為什麼人要跑到他身邊來,是柯文哲可以控制的嗎?也不是柯文哲可以控制!」他怒轟,拿200、300個人清單,怎麼有這麼荒謬的事,但這就是目前北檢主張。
稍早,高院裁定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高院指出,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