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離婚要付扶養費」求輕判!李怡貞估實際數字:每月2.3萬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佼違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二審淚灑法庭,聲稱「我不懂法律」、「我懂得被害人的痛」,更以與孟耿如離婚、須負擔扶養費為由請求輕判。此話一出,網紅律師李怡貞昨(22)日發文痛批「你的女兒是寶貝,別人的女兒也是寶貝」,也算出扶養費實際數字,每月最多只需支付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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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貞指出,扶養費通常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平均每人月支出標準計算,台北市113年是新台幣3萬4952元,而黃子佼與孟耿如皆有工作,各自負擔一半為1萬7476元;若是黃子佼負擔達3分之2,就會是2萬3301元,「每個月這一點小錢,比你長年加入噁心暗網的會員費跟支出來講,根本不算什麼。」
至於贍養費,由於孟耿如能工作且身體健康,依法不會有這筆支出,也讓李怡貞狠嗆:「你自己當初協議離婚,自己願意答應扛的扶養費義務,自己願意額外給的高額贍養費,我實在不懂有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李怡貞直言,若當初讓法院判決離婚,根本不會有如此高的金額,質疑兩人協議離婚「難不成只是為了切割跟財產保衛的手段吧」。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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