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離婚要付扶養費」求輕判!李怡貞估實際數字:每月2.3萬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佼違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二審淚灑法庭,聲稱「我不懂法律」、「我懂得被害人的痛」,更以與孟耿如離婚、須負擔扶養費為由請求輕判。此話一出,網紅律師李怡貞昨(22)日發文痛批「你的女兒是寶貝,別人的女兒也是寶貝」,也算出扶養費實際數字,每月最多只需支付2.3萬元。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子佼親口證實與孟耿如離婚,打悲情牌請求輕判。(圖/翻攝自臉書)

李怡貞指出,扶養費通常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平均每人月支出標準計算,台北市113年是新台幣3萬4952元,而黃子佼與孟耿如皆有工作,各自負擔一半為1萬7476元;若是黃子佼負擔達3分之2,就會是2萬3301元,「每個月這一點小錢,比你長年加入噁心暗網的會員費跟支出來講,根本不算什麼。」

李怡貞算出黃子佼扶養費金額。(圖/翻攝自李怡貞臉書)

至於贍養費,由於孟耿如能工作且身體健康,依法不會有這筆支出,也讓李怡貞狠嗆:「你自己當初協議離婚,自己願意答應扛的扶養費義務,自己願意額外給的高額贍養費,我實在不懂有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李怡貞直言,若當初讓法院判決離婚,根本不會有如此高的金額,質疑兩人協議離婚「難不成只是為了切割跟財產保衛的手段吧」。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黃子佼 孟耿如 離婚 李怡貞 扶養費 未成年 贍養費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