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價碼+1…訐譙檢舉達人「王八烏龜蛋」失血8000元!理由曝
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明碼標價,脫口而出前三思!高雄楠梓區去年2月發生一起糾紛案,邱姓男子不滿違規停車遭檢舉達人祝姓男子拍照,上前一頓辱罵:「雜碎到家」、「人渣」、「王八烏龜蛋」、「混蛋」、「小人」、「敗類」。檢舉達人報警提告,一審判決邱男無罪;豈料,二審大逆轉,改判罰金8000元,理由是接連涉嫌辱罵的言詞,非偶發或口頭禪,已超越一般人容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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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26日下午,被告邱男將車輛停違規在楠梓區後昌新路和宏昌街口,不滿被祝姓男子拍照檢舉違規,雙方當場起口角,邱男一陣輸出:「你真的是雜碎到家」、「社會就是太多人渣才會這樣子」、「你他媽的王八烏龜蛋」、「混蛋」、「完完全全一個小人」、「雜碎」、「你這個小人」、「社會多這種敗類」、「社會的敗類就你這種型的」等辱罵字眼。
祝男憤而向楠梓分局報案,警方通知邱男到案製作筆錄,並以公然侮辱罪嫌將他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時,祝男提供錄影畫面及截圖,內容經原審勘驗屬實,邱男於審理時也坦承有脫口上述言詞,法官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二審開庭竟翻盤!法官認為邱男接連涉嫌辱罵的言詞,非偶發或口頭禪,已逾越一般人容忍範圍,足以損害名譽與人格尊嚴,具有正常社會經驗,明知內容具侮辱意義,仍然故意為之,主觀上具犯意,改判罰金8000元,如易服勞務,以1000元折算1日,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