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結果出爐!新田真劍佑見面會突取消 日本公司求償7萬美金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田真劍佑所屬的日本公司提告求償美金7萬元敗訴。(圖/翻攝自新田真劍佑IG)

日本演員新田真劍佑,先前在真人版《航海王》影集扮演索隆,引發全球熱潮,原定去年2月24日來台舉辦見面會,後來卻無故取消,日本公司提告要求台灣主辦單位,必須依約給付美金7萬元尾款,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日本公司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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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主張,美籍日裔演員新田真劍佑,先前在《航海王》真人版影集中扮演索隆一角,引發全球動漫熱潮,優勢力娛樂公司有意在台灣舉辦見面會,主動與本公司洽談活動規劃,雙方同意報酬美金14萬元,並於簽約時支付美金7萬元,尾款則在正式公演前結清。

日本公司表示,雙方合約中載明,主辦單位不得以不受歡迎為由取消演出,優勢力娛樂公司也在簽約後支付首筆款項,同年2月7日卻以新田真劍佑未在海外舉辦過活動為由,提出刪減人數、降低報酬或取消見面會等要求,之後直接電話告知要取消見面會。

日本公司指出,新田真劍佑已經空出檔期,並配合主辦單位規劃,優勢力娛樂公司突然取消演出,公司亦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安排其他演出,造成美金7萬元尾款的損失,因此提告請求給付金額。

優勢力娛樂公司辯稱,合約載明演出費用未支付時,將自動解除合約,去年2月19日本公司未支付美金7萬元,因此該合約已經解除,日本公司也無法請求給付尾款;日本公司主張,即使售票情況欠佳,亦不能取消演出,仍須給付全數報酬,明顯曲解合約內容。

優勢力娛樂公司強調,即使本公司違約在先,合約亦有限制求償上限,日本公司請求支付美金7萬元尾款明顯過高,加上對方未舉證損害內容,更不應該隨便開價。

法官認為,根據合約規定,有可歸責於優勢力娛樂公司之處,日本公司可以解除合約,而且不必返還第一筆款項,去年2月7日優勢力娛樂公司取消見面會,日本公司卻未解除合約,後來優勢力娛樂公司未付第2筆款項,合約已自動失效,日方請求給付尾款無理由。

除此之外,雙方合約有請求賠償的上限,但日本公司未提出任何具體事證,藉以證明此舉造成美金7萬元的損失,認定請求無理由,因此判日本公司敗訴。

新田真劍佑在《航海王》真人版影集扮演索隆一角。(圖/翻攝自IG)
違約 北市 新田真劍佑 見面會 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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