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姐猝逝案!勞動部祭出4大保障勞工新制度 上路時間曝光
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今年9月執勤返台後因身體不適就醫,經治療16天仍不幸病逝,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0)日上午證實,調查結果顯示,長榮航空確實存在「過度使用考核制度」的情形,對勞工健康權造成嚴重威脅。對此,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為保障勞工,未來將推動新制度,明定「勞工一年內請病假未滿10天,雇主不得有任何不利對待」,並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且若雇主給予不利對待,違反比例原則,最重可罰100萬。
勞動部祭出4大保障勞工新制度 勞動部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病逝調查結果,黃琦雅指出,針對此次事件,勞動部將強化病假權保障,並改革企業管理制度與組織文化中不友善請假的現象。透過召開諮詢會議及問卷調查,勞動部已掌握勞工的請假需求與請假後遭不利處分的具體情形。新措施包含: 一、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一年內請病假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對其為不利處分。 二、雇主對於不利處分與請病假無關負舉證責任。 三、不論勞工請幾天病假,雇主考核應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病假爲考量。 四、雇主扣除權勤獎金應合理,不得違反比例原則,或對未足月請病假有全數不予發給情形請病假,避免造成勞工因恐懼不利益而不敢請病假。
黃琦雅提醒,雇主必須確實遵守新規定,違者將依法處以100萬至200萬元罰鍰,並呼籲企業主動建立友善的請假制度,以保障勞工健康權益。
她進一步強調,如果企業的管理制度與職場文化讓勞工不敢請病假,不僅影響勞工自身的健康,也會造成同事負擔;而勞工帶病上班,因身體不適可能導致判斷失準、發生失誤,進而造成企業損失,甚至傷害企業形象,不利於留才與增產。
勞動部表示,修法後將積極加強宣導,並提供企業參考範本,協助建立友善的請假制度,保障勞工健康權。同時強調,在強化相關保障措施實施後,「我們期待企業在勞工身體不適時,能夠支持勞工安心請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