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孝安「酒後移車」判刑出爐!經紀人低調發聲:聽從判決
記者宋亭誼/台北報導
藝人周孝安光復節連假期間爆出酒駕,當時他飲酒後將愛車移至停車格,恰巧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酒測值達每公升0.28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複訊後考量他坦承犯行,諭知無保請回。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宣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周孝安經紀人也表示:「聽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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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孝安經紀人向《三立新聞網》表示,公司聽從法院判決,之後不再做任何回應,並向外界致謝:「謝謝關心。」事實上,周孝安酒駕風波曝光後,經紀人此前早已強調:「喝酒就是不應該碰車啊,雖然他只是幾秒鐘的移車,但還是不對。」語氣中流露出對事件的遺憾。
回顧整起案件,周孝安當天結束聚會後,打算叫代駕返家,不過當時適逢連假期間,他等了近一小時仍無人接單。而周孝安的車輛正臨停在路邊黃線,他發現前方不遠處有停車格,才想先將車移入,以免遭人拖吊,沒想到車才剛停好,巡邏員警隨即上前盤查,周孝安也被抓包渾身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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