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被害者「35暴增至2000人」律師揭二審法官判決玄機:很有智慧
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知名藝人黃子佼被查出持有上千部未成年性剝削影片,案件於(25)日二審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6月,緩刑4年,黃子佼發出聲明稱跟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消息曝光引起網友討論,劉韋廷律師分析案件時表示,他認為二審法官相當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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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韋廷律師在臉書上分析這起案件,指出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對外稱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後結果法官判決黃子佼緩刑,結果引發輿論譁然,甚至傳出質疑聲音,認為「給錢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
對此,劉韋廷律師分析案件說明,原先一審判決針對「未成年性影像罪」判決8個月,但是二審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決加重到一年六個月,且受害者不僅是原先35人,而是增加到2千多人。
劉韋廷律師表示,就算黃子佼跟原先35人全數和解,但是未來這2千多人都還是可以跟黃子佼提出民事賠償,這個結果也讓他直言「二審法官其實相當有智慧!」
目前案情最新進度為,黃子佼被控非法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高達2259部,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5日二審宣判,改判黃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需服義務勞役180小時,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