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侯友宜挺違建?新北市緩拆新公告 「4條紅線」一踩必拆+收費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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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違建數量約70萬件,其中又以人口、房屋數量最多的新北市最大宗,今年7月,新北市府悄然發布公告,宣布民國98年前違建列入「既存違建」,讓不少民眾質疑是否就不拆了?新北市拆除大隊副總工程司林奕佐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指出,「該規定早在新北市升格後就已確立,但既存違建並非不拆,若違反四大事項,仍會優先排拆!」
全台違建數量2021年正式突破70萬件,越長越多,直至2024年8月方見下滑,來到69.6萬件;而所謂的「既存違建」是因全台違建數量龐大所列入的「緩拆」,以年限劃分,各縣市不同,如台北市最早83年,新北市則是98年,但一旦違反公安、大眾利益,各縣市府仍有權強行拆除。
新北市今年7月才公告98年前違建緩拆?
新北市政府於今年7月悄然公告新的「既存違建」公告,引起民眾討論,有民眾指出,「過去是79年前為既存違建,後來改83年,今年7月悄悄公告,現在變成98年,所以都不用拆了?」
林奕佐表示,7月的公告其實未調整年限,新北市新舊違建劃分日期其實一直都未變過,當年台北市公告83年後為限,後來六都升格時,中央希望各地方都應如台北市般劃清界線,方能確定違建拆除順序標準,故新北市當年公告98年6月25日前違建為既存違建後,迄今都未變過。
為何市府重新公告「既存違建」準則?新北市時間線有變動?
對於民眾對於重貼「既存違建」公告疑惑,林奕佐說明,新公告雖然未調整年限,但針對細節及執行補充皆有調整,一是名稱從「拆除優先次序表」改為「違章建築處理原則」,二是細節補充,如優先排拆對象等,因為過往法令不全,經司法單位建議補充強化,讓拆除順序原則更加明確。
關於民眾誤解重新公告後,「既存違建」時間線調整部分,他說明,各縣市不同,台北市最早公告,以民國83年為線,六都開始討論升格時,同時間中央希望各地方明訂時間線,才能確實進行違建拆除作業,新北市則以98年為線,因各縣市訂立時間皆不同,故民眾有時候出現混淆。
「既存違建」就免拆?違反四大原則仍可拆除並收費
林奕佐進一步指出,台灣違建數量龐大已是歷史共業,但政府不能放任其成長,經費有限下,只能優先排拆新增違建,故劃設「既存違建」時間線遏制增長,至於舊違建,各縣市不說破的原則是放任其凋零、都更重建。
不過,他也提到,其實「既存違建」並非就不會拆除,新北市一旦「違反公安」、「非法經營如賭博或情色場所」、「工廠排放廢水重大汙染」、「分租套房出租」等,仍會拆除。
最後,林奕佐也提醒,新北市目前已通過「代拆條例」,報拆違建除強拆外,也會向行為人收費,若行為人不給付,將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