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二審為何逆轉?周軒3點解析判決:立法院就這麼剛好「救了她」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虹安日前抵達高院時與守在庭外的支持者致意。(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刑7年4月,市長職位日前也遭停職,案件上訴二審後則大逆轉。今(16)日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個月,易科罰金18萬,貪汙部分則無罪。判決一出,掀起各界熱烈討論。政治工作者周軒列出三項重點分析斷言「立法院院方的回覆就這麼剛好救到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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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二審判決,周軒簡潔扼要地列出三項重點。第一點, 助理的薪水跟加班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補助費」。第二點 「助理的待遇」,本來就是「民意代表的待遇」。第三點, 立法院函覆認為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

周軒進一步指出,看到了嗎?立法院院方回覆給高等法院說,立院公費助理經費真的是「立委補助費」!難怪法制局會幫國民黨寫出公費助理費通通撥給立委的提案,「立法院院方的回覆這麼剛好救到高虹安了」。

周軒表示,高虹安案高院法官的見解,就跟陳玉珍提案修立院公費助理費的說明一樣。「助理費屬立委實質薪資一部分,立法委員對此一補助費運用自有完全處分之權限,其運用亦不限於助理費」。他不禁吐槽,陳玉珍實在是白白挨罵了,高院法官馬上用一個判例解套助理費被判刑的。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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