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震器插鐵軌」險害普悠瑪出軌!台中男辯:患精障可減刑 法官打臉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洪男竊走4支汽車用避震器後插在鐵軌上險釀禍。(圖/翻攝畫面)

今(2024)年5月時,台中一名洪男前往清水區某修車廠外偷走4隻避震器,隨後又闖入某處平交道內將避震器插在鐵軌上,有民眾見狀上前將避震器移除,隨後有輛普悠瑪自強號列車急駛而過,所幸並未發生重大事故。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判處洪男2年徒刑、監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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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4日清晨5時許,患有精神疾病的洪男在某修車廠檢取竊走4支汽車用避震器,於2小時後,約上午7時許時,洪男前往清水區濱海路某處平交道,且因不明原因將避震器安插在鐵軌上後離去。洪男行為恰巧被路過民眾發現,擔心恐發生事故,立即協助將避震器移除,約4分鐘後,台中278車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急駛而過,避免了列車出軌或翻覆事故。

後續鐵路警察局發現此事,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洪男犯行,並依法將其送辦。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發現洪男有精神障礙病史,且經中國附醫鑑定報告確認,對此辯護人表示,洪男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不過法官仍認為,洪男無視火車上人員生命安危,稍有不慎可能釀成重大災害,不可適用該規定減刑。

法官也說,洪男竊取他人財物,並將此物用於威脅火車安全,及列車上乘客生命安全,已經造成社會大眾對搭乘交通工具恐慌不安。經綜合考量,洪男在範風險高,依竊盜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至於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處2年刑期,施以監護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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