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二審改判緩刑!限制出境令將期滿 高院今傳喚、他請假未出庭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文稿發布時間:2025/12/29 09:45|更新時間12/2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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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因被控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高達2259部,高院二審改判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需服義務勞役180小時,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本月24日,檢方提上訴,由於黃子佼遭限制出境出海的禁令,將於3天後到期(2026年1月1日),高院今(29日)上午於10點30分開庭,但黃子佼請假未現身,改由律師代為出庭。
據了解,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後,陸續購買、下載高達2259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判刑8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高院考量黃子佼坦認犯行,且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給予緩刑宣告。不過因還有部分性影像無法辨識被害人,高院退回給檢察官依法處理。
本月24日,檢方針對黃子佼一案提出上訴,高檢署回應指出,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因此提上訴。而黃子佼限制出境出海的禁令將屆滿,今上午高院將開庭,黃子佼請假改由律師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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