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小姐下海被逮:不認賣淫!嫖客出庭詳述「極樂過程」心滿意足多付500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按摩小姐從事半套性交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6000元,她不服提起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但嫖客出庭作證,打臉她說詞。(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黃姓女按摩師因從事半套性交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6000元;黃女認為警方證據不足,向法院提起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不過,當天上門的嫖客出庭作證,詳細描繪性交易經過,並先行繳完罰鍰,因此,法官不採信她的辯詞,將認定聲明異議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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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黃姓女按摩師今年1月13日下午4時33分許,替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還收500元;遭警方查獲,她跟嫖客都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6000元。

黃女認為遭恩客出賣,否認從事半套性交易,且警方沒扣得相關證物,因此,向法院提起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

事後,該名恩客證稱,當天黃女就有意無意地摸生殖器,當下沒有拒絕,就自然而然發生,此外,還有撫摸女方左邊胸部及下體,過程中,她還有觸碰生殖器,做出抽動,當天結束後,額外多付500元。

法官認為,該名恩客對於半套性交易過程陳述詳盡,且對黃女無恩怨,無構陷必要,加上他也自行繳完罰鍰;因此,原本提起聲明異議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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